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3-09-25 浏览次数:445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并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T20986-2007)、《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教育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指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网站、系统数据等因各种因素遭到破坏,对学校工作、师生学习、生活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第二条 处置流程遵循“统一领导,预防为本、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最大可能的降低危害和影响。第二章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级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一) 网络攻击事件:由于遭受有害程序感染、非法入侵或其他技术手段攻击,造成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异常或存在潜在危险,或造成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二) 设备故障事件:由于信息系统或外围软硬件设施故障、人为误操作等,造成信息系统破坏、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三) 灾害性事件: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非正常停电等外力因素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安全事件。(四) 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在校内外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第四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不同,可划分为四级:(一)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导致发生全校性大规模网络及系统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引发学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二)Ⅱ级(重大):导致校园网发生全校性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引发师生反应强烈并有过激行为,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三) Ⅲ级(较大):事件导致校园网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应用系统瘫痪,或由于网站敏感信息、谣言等,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损害,但未造成社会影响。(四) Ⅳ级(一般):事件导致某一局部网络或信息应用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坏,学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学校整体工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安全事件的统一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置工作, 包括:(一) 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二)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程度提出相应级别预案的启动,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落实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三) 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和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有关情况;(四)对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预案以及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第六条 各单位职责包括:(一) 学校办公室: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及涉密事件的处置。(二) 教育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基础网络及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保证校园网络信息服务不中断;负责网络攻击、设备故障类事件的处置;负责全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三) 组织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监测和研判,组织学校办公室、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处置信息内容安全类事件,对于涉及师生政治思想方面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妥善有效应对。(四) 后勤保卫处:密切联系公安部门,负责涉及人为破坏类事件的处置,配合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第七条 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站和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对照本预案,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第四章 监控预防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层单位要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避免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危害。第九条 健全技术防护体系。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在校园网出入口、重要信息系统等重要部位,安装必要的安全防御检测工具,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扫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防范处理并逐级报告。同时做好操作系统升级杀毒,数据备份、安全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条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或个人,要第一时间向教育信息管理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和损失情况,事件的危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第五章 处置程序第十一条 启动预案: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涉事部门应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将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并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第十二条 事件定级: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事件的类别和等级。第十三条 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响应方式(一) IV级: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自主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处置记录。(二) III至II级: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应立即上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指挥、协调成员单位进行应急处置。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时由学院安全工作处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三) I级: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立即上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统一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我校协同进行应急处置。第十四条 应急处理方式: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类采取不同应急处置方式。(一)网络攻击事件:判断攻击的来源与性质,关闭影响安全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地址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的性质采取以下方案:1.病毒传播: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层的网络,及时请有关技术人员协助进行杀毒处理。2.外部入侵: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评价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对入侵未遂、未造成损害的,且评价威胁很小的外网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3.内部入侵: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所在办公室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针对入侵方法调整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对于无法制止的多点入侵和造成损害的,应及时关闭被入侵的服务器或相应设备。(二) 设备故障事件: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迅速联系设备厂家或IT运维公司尽快抢修故障设备,优先保证校园网主干网络和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转。(三) 灾害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四) 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接到校内网站出现不良信息的报案后,应迅速屏蔽该网站的网络端口或拔掉网络连接线,阻止有害信息传播,查找信息发布人并做好善后处理。对公安机关要求我校协查的外网不良信息事件,根据校园网上网相关记录查找信息发布人。(五) 其它不确定安全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咨询国家信息安全机构。第十五条 后续处理(一) 安全事件最初应急处置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抑制其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最小。(二) 安全事件被抑制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问题根源,明确相应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三) 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第十六条 总结上报系统恢复运行后,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急处理措施指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24日